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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家政工的烦恼”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日期:2021-05-05
3月15日,上海开放大学家政本科班开学,50名新生在完成学业后将被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在家政市场繁荣、教育培训增强的背景下,家政工的生存状况怎样?《工人日报》报道,他们仍面临着工作和生活界限不明确、劳动价值被低估、非正规就业面临权益保障等问题,报道设问:“家政工的烦恼谁来破解?”
北京师范大学课题组近日发布在北京、济南两地对1591名家政工进行访谈的调查报告,数据显示,八成以上的北京家政工住在雇主家,以从事养老照料和母婴护理为主,日均工作时长超过13小时,工作与私人生活在时间上高度重叠,且界限模糊;北京住家家政工32.5%与雇主家人同住一室,还有5.4%住在雇主家的客厅、阳台、过道等处,空间上的私人隐蔽性不能保证。缺乏休息时间和私人空间,让住家家政工需要时刻注意情绪控制。由于工作时间长、工作和私人生活边界模糊,在工作环境中的情感压力难以得到释放。
调查数据表明,北京、济南受访的住家家政工抑郁比例分别为17.3%和8.9%,显著高于非住家家政工。由此,专家建议,把情绪管理、权益意识、社会适应能力等内容纳入家政工职业培训。
专家建议不无道理,培训也会有效。但是,这些问题的存在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不是靠职业培训,让家政工学会自我调节、适应就能够完全解决的。譬如,作为雇主,如果没有条件为家政工提供独立房间,就应该考虑到其生活需要,尽可能为之提供方便,至少应该体谅她们的情感、情绪;如果不能严格区分工作时间,就应该尽可能为之提高报酬,至少应该感谢并且尊重她们的付出。又如,涉及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家政公司有责任为劳动者维护权益,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尽可能有所体现,设置保护条款,等等。而调查显示,北京和济南两地分别仅有1.6%和0.4%的家政工签订了受劳动法保护的正式劳动合同。显然,这不是劳动者自我调节情绪、适应社会能力的问题。
养老护理的劳动价值被低估更值得注意,也更说明问题。调查显示,家政工群体劳动报酬呈现显著差异,月嫂平均小时工资最高,养老护理员最低。北京受访的养老护理员平均小时工资为14.8元,仅为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61.7%。
老年人口日益增长,养老护理市场需求不断增加,但劳动价值却被低估。一些雇主认为,照顾老人只是简单的体力劳动,因此只愿付较低报酬,但又同时要求护理员在情感上把老人当作自己的父母对待,这是一种悖论,怎么可能实现?正如报道指出的,“养老照料尤其是失能老人照料需要很多专业知识,但往往却被视为无酬的家务劳动的延伸,雇主也更愿意在下一代抚育上增加投入,降低养老照料的购买力。”这种状况必须改变,改变的不是家政工,而是社会方方面面,特别是雇主。
社会老龄化不可逆转,家政服务发展是大势所趋,相关方面要未雨绸缪,尽快制定针对家政行业的职业技能和薪酬等级标准,出台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对于养老护理劳动价值的认识及报酬的提高,应该形成社会共识,并且付诸实践。不如此,“家政工的烦恼”依然难以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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