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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 信用先行

日期:2021-05-06
当前,我国家政服务业信用缺失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家政服务员隐瞒真实信息,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偷盗雇主钱财、伤害老幼病残等案件时有发生。部分家政企业以不正当竞争、哄抬价格、虚假宣传等手段误导消费者。这些现象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扰乱家政市场秩序,给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真实的家政服务员和企业信用记录,让消费者能知情、服务可查询。

  2019年6月27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诚信建设的精神,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家政服务业信用管理的要点如下:

  主要任务

  建立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建立省级家政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全国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实施家政服务领域联合奖惩机制。

  信用管理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统筹本省(区、市)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建设工作,统一归集、管理和公开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并及时共享信息。

  联合奖惩

  建立和规范家政服务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对失信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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